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称为实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完整建筑产品的组成部分。每个实体子项目都是一个不完整的建筑产品(假定产品),列表中的所有实体子项目将构成一个完整的建筑产品。
清单项目的设置与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关系不大,不会因为施工主体不同而不同。其工程量应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对于所有投标人来说,工程量是确定的、唯一的,不属于投标人的竞争。
2.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清单中的内容也是承包商必须完成的工作。该分项工程的完成不构成建筑产品的形式,但它是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措施项目。措施的费用消耗也是项目直接费用的一个组成部分。
不同的承包商在完成施工项目时,采用的措施和方法不一定相同,措施和项目的费用消耗也会不同。
因此,措施项目一般由企业根据自己的措施、方法和消耗量自主制定和报价。具体建设项目要设置什么措施,每年措施包含多少项目内容,各项目报价由企业自主报出。因此,测量项目是企业竞争的内容。
3.其他项目清单。
指不包括在分部分项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工作项目或费用项目。例如,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零星工作的人工、材料、台班及其费用,业主自有材料和设备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