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今年9月12日-18日期间是第25届推普周,主题为“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
社区、校园共同传播普通话
四平路街道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为阵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推普志愿服务。
街道积极动员辖区7所院校及23个居民区共同营造推普氛围,利用宣传设施展示“推普宣传标语”等。同时,还组织23个居民区以“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为主题,绘制黑板报,并在社区内进行巡展,鼓励居民们选出自己心仪的板报,并将“学习普通话”的意识传递到社区的每一个角落。
上海市贸易学校的学生与四平路街道社区语言文字志愿者们,走进辖区商业街,开展公共场所用字“啄木鸟”行动,检查店面招牌文字使用是否规范,并在活动中积极传播“爱我中华,规范文字”的文明风尚。
这些语言文字规范,你了解吗?
Q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何时公布的?自何时起施行?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从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Q2:什么是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Q3: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Q4: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Q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各民族都有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Q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总原则是什么?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Q7:书法艺术作品可以使用繁体字吗?
可以。因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Q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文字/图片:杨思萍 伍杰
编辑:吴百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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