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离职的经历,但是关于离职时工资的结算你真的明白吗?可能有一部分人离职时被财务告知工资需要在下个月公司发薪日才能结清,单位这种做法真的合理吗?
其实对此我国法律早有规定:根据《劳动法》50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及时支付员工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但是基于《劳动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离职时工资的发放时间,因此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基于《劳动法》对此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您在离职时,无论你是主动离职还是被“毕业”,在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被财务告知需要下个月才能付清工资,也不要过于生气,保持一种不卑不亢的心态,坚决拒绝,一定坚持当场付清工资,既要据理力争更要据法力争,要知道如果你这次妥协了,如果下个月发薪日用人单位不发或者少发你的工资,你去公司讨要门都进不去,单位负责人电话不接那时只会让你更加的被动。
因此员工离职时应当场要求公司一次性付清工资,如果公司在你表明理由后仍然表示拒绝,您可以选择仲裁方式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