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不知道该如何选择的参保者的提问。
其实参保者可以有两种选择:
一、如果参保者能立即或是很快就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的话,现在最好不要领取失业金,现在应该继续工作。
因为失业金不是第一次失业就必须领取的。
如果参保者找到工作后,新就业单位仍然为参保者缴纳失业保险金的话,那假如参保者第二次失业,参保者是可以照样申请领取失业金的。
但参保者领取失业金的前提,必须是因为单位的原因导致参保者失业,参保者才可以领取失业金,如果是因为参保者个人原因导致的失业,参保者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二、如果参保者不能尽快找到工作的话,参保者也可以选择边领取失业金边找工作。
虽然找到工作后,失业金会停发,但假如参保者第二次失业,参保者还可以继续领取第一次失业未领取完的失业金,直到领满24个月,24个月以后,就不能再领取了。
因为一个人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
所以我个人认为,对于参保者来说,采取第二个方案会更好一些。
因为边领取失业金边找工作,既不影响生活,也不影响找工作,可谓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