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开公司还是生活中与人打交道,总是离不开支付各种定/订金、押金、保证金,如果一不小心要是违约了还要支付违约金。
这么多“金”,你都搞清楚了吗?哪些可以退还,哪些不能退还?什么情况下该交什么“金”?跟别人交易时,我们又该注意些什么?
提醒大家注意:违约金是可以调整的!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特征:
1、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的一种赔偿损失。
2、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
3、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4、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6、违约金的作用一是惩罚和保证。只要出现由于当事人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事实的,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给付违约金。
所以
押金、保证金、违约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合同时,当事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