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退休养老金只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部分养老金都是参保人员实际缴费产生的,可还有一部分退休人员,明明在某段时间内一分钱社保也没有交,却以过渡性养老金的名义,增加养老待遇,比别人多领了一份养老金,这合理吗?答案来了,听听我的解释。
过渡性养老金是否合理?
既然社保制度设计了过渡性养老金,肯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照顾了所有那些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和过渡性养老金,工作20年和工作30年,在其他条件完全相同的条件下,养老金却拿的一样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才是真的不合理。
由于视同工龄的认定需要支持性材料,那些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要及早与单位联系,特别是那些下岗工人,有些资料可能缺失,原单位也不存在了,这都会给视同工龄的认定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