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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肖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毅背弃初心使命,破坏“两个维护”政治原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出现严重偏差,违背新发展理念,滥用职权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活动,违规举债上项目、搞建设,造成恶劣影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权色、钱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随意决策实施重大项目,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寡廉鲜耻、道德败坏;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肖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肖毅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