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微信加我,长期有效”“高价收微信,不想卖的可以租,一天180元”……近期,一些朋友圈、微信群里出现了类似“广告”。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人贪图小利,把自己的微信号出租给别人,这些微信号大多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
贪小利付出沉重代价
2019年10月,河南新乡某技校学生李某、毕某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把微信号出租给他人,每天只需同步登录一下微信电脑版,就有80元的报酬。发现有利可图,他们又当起了二道贩子,多次以每天50元的价格收集同学、朋友的微信号,出租给别人赚取差价,短短几个月获利超万元。
很快,他们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今年4月,警方发现,犯罪分子利用李某、毕某租来的100余个微信号添加了上百个兼职类微信群,发布网络***、贷款等诈骗信息,进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随后,李某、毕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李某、毕某并非孤例。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网络上不少人在做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的“生意”,一个注册时间在半年以上、好友40人以上、朋友圈活跃的微信号,日租金可以达到60元到100元。
为什么要租微信号?
广东警方介绍,一些广告主、商家用租来的微信号发布虚假广告、色情和赌博信息等。还有一些人利用租来的账号躲避反洗钱平台的监测,把通过欺诈、赌博等获得的赃款分散成小额资金转移。出租微信号的号主在未察觉的情况下,可能已经协助他人完成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沦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对于不法分子通常宣称的登录微信电脑版实现“双平台登录”,微信团队介绍,这其实是利用违规外挂软件对微信的功能和界面进行修改,添加恶意功能,篡改微信客户端数据。
北京孟真律师事务所律师舒胜来表示,微信号本身是免费注册的,出钱租别人微信号的人,一般是为了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把个人微信号租给他人,号主的行为也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此外,如果把他人的微信号倒手转租、转售给别人,则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声音
如何防范违法租售账号?
业内专家说,微信、支付宝支付应用越来越广泛,但目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出租、出售个人微信、支付宝账号行为缺乏明确规范。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欧卫安认为,微信、支付宝转账与银行卡转账,本质上并无太大差异,在网络诈骗手段已**到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情况下,对社交与支付功能合并的平台应实施更严监管。可以根据支付机构的分类评级情况和支付账户**制落实情况,对支付机构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强银行、通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联动管控。
公安部门提醒,用户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微信号、支付宝账号、QQ号等信息,避免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旦发现自己微信号、支付宝账号、QQ号等信息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