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参保人认为,自己虽然在异地上班的地方交了社保,老家的社保也继续缴,这样就能享受两份社保待遇了。
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重复参保无法享受双重待遇!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但目前的社保系统并没有实现全国联网,在制度漏洞的情况下,不排除会出现重复参保的情况发生。
先来看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怎么处理?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地同时缴纳社保费会造成重复缴纳,同时段参保年限不能合并计算,参保人也无法领取两份养老金!
如果参保人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重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清退手续,由转入地清退,先办转移后办清退,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保留一个个人账户,其他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原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一次性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优先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其重复参保的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利息一并退还给本人,相应的政府补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不予清退。
医疗保险重复缴费怎么处理?
同样,现在医保可以异地就医,只要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可以做到实时结算,所以,根本没必要花两份钱去交医保,那么医保重复缴费该怎么处理?
根据医保局出台的相关政策来看:
1.如果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2.如果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3.如果是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如果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满一年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如果参保人是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参保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则只保留其中一个,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即便同时缴纳了两份医疗保险,发生相关医疗费用时,只能享受一份医保报销待遇,另一份则为一个无效的参保。
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医保就可以了,如有多余的参保费用,可以适当购买一些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险更划算。
有参保人担心自己失业后,职工医保中断后就不能享受报销待遇,那么没有工作、暂时失业期间,医保该怎么处理?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失业后,医保怎么办?
所以,像这种重复参保的情况,无论是养老金的领取还是医疗费用的报销,都无法享受双份保障,在多地交社保的朋友,最好及时止损,尽早去办理退费,把多交的社保钱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