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都属于特殊食品,但特殊食品究竟特殊在什么地方?很多消费者并不十分清楚,现在就请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为我们介绍一下吧。
保健食品销售专区
保健食品特殊之处在于“保健功能”
很多中老年人都喜欢选购“保健品”,但是什么是保健功能却缺乏必要的了解。要知道,我国保健食品一直实行产品注册(备案)制,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而且,目前国家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只有“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二十余种,“防癌抗癌、延年益寿、提高智力、排毒养颜、祛湿”等功效都属于虚假宣传,不在保健功能之列。
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务必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形似“蓝帽子”),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一定要拒绝购买专柜以外的“保健食品”,谨防跌入普通食品虚假宣传保健功能的圈套,或者落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治疗功效的误区。
婴幼儿配方乳粉要有“YP”开头证号
0-3岁的宝宝属于婴幼儿,这一阶段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对食物的营养和安全性有着特殊的要求。
我国目前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产品注册制,监管部门对婴幼儿乳粉配方的科学性、安全性有着严格的审核把关,持有“YP”开头的产品注册证号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才能合法进入专柜销售,未取得批文的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家长们在选购宝宝的奶粉,可以直奔“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省心省力又安全。
特医配食品购买需有医生指导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配食品。一些早产儿、过敏体质、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其它特定疾病状态的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有特殊需要,特医配食品就是为满足他们的特殊需要而专门加工配制的。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特医配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当通过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也就是说,一些过敏体质的婴幼儿,既不能随意食用普通食品,也不能随意食用婴幼儿配方乳粉,甚至不宜食用家长自行选购的非全营养类“特医配食品”,而是应该在医生指导下购买医疗机构或者药店销售的全营养类特医配食品,类似于“处方药”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