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周”,即单双休循环制度,近几年在互联网公司中颇为流行,而因其特指的员工每隔一个星期便需工作6天才可休1天的要求,“打工人”的周末双休无法保证,一直备受热议。
今年以来,多家企业陆续宣布取消“大小周”工作制,让员工回归双休。本以为是件“普天同庆”的好事,但实际推行下去后仍有不少无奈的声音。
几家欢喜几家愁
“我们之前‘大小周’时,每周多出来的这个工作日是双倍工资的。现在取消了‘大小周’,每个月相当于少了四天的工资。我们的劳动合同里月薪是按每个月除周末加班外,工作21天算的。这样一年下来相当于少了两个多月的工资,非常不划算了!”某刚刚取消“大小周”工作制的企业员工李强给央广网记者算了一笔账。
李强在该企业工作了近7年的时间,7年来,他早已习惯了“大小周”工作制。“虽然周末上班会觉得很累,也感觉自己比起其他双休企业的员工少了很多休息时间,但也早就习惯了。现在突然回归双休,刚开始觉得还蛮幸福的,但实行双休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到账时才意识到,落差还是比较大的。”
王婷今年6月刚从某高校毕业,在一家互联网“大厂”里实习并顺利转正。在面对记者的采访时,王婷表示自己是应届生,薪资水平远低于“老员工”们。从前“大小周”时的加班费相比之下虽然不算多,但也确实能够很大程度上补贴生活。“而且虽然劳动合同中只标明了除‘大小周’加班费以外的月薪,可是入职前谈薪时,人力都会自动把这部分加班费算在薪资里的。”
常生家中有个刚上小学的孩子,对于他来说,之前的“大小周”工作制确实少了很多陪伴孩子的时间。“我们之前突然宣布‘大小周’,多出来的那一天叫‘聚焦日’。取消的那一刻觉得特别开心,终于有更多时间可以陪伴家人和孩子了!赚钱这个事没个头,能保证生活就可以了。本来我们这一行平日里加班就多,对家人就有所亏欠,现在也终于能多陪陪他们了。”常生说,每个人都有自己更在意的方面,心态也有所不同,取消“大小周”后大家的不同声音是正常的。
取消“大小周”带来的“降薪”合法
针对目前争议较大的取消“大小周”带来的“降薪”问题,央广网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分析。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23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未书面约定实际支付的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针对王婷的问题,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郑文超律师认为,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入职时用人单位将加班费以“总包”的形式与劳动者进行书面约定,因此该约定有效,用人单位取消“大小周”后,也就不用再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劳动者收入减少不属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员工最大的反对声音,便是加班工资的减少。实际上,单纯依靠延长工作时长,对于企业的产出并不一定产生积极影响。根据边际递减效应,过长的工作时间会明显降低人的工作效率;同时,高昂的加班费和过多看重工作时间权重的考核制度,反而会滋生一些加班‘摸鱼’混加班费的情形,企业的效益不一定得到增长,但是企业的负担反而加重。”北京市威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向睿林也给出了自己的意见。他表示,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恢复正常的状态,健全企业的绩效考核制度,提升劳动者单位时间的工作效率,从而提升企业的生产力,促进企业的效益增长,才是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大小周背后的思考
李强还向记者表示,导致大家对于“降薪”意见比较大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取消“大小周”工作制后出现了“工作日减少而工作量不变”的问题。李强说:“互联网公司的工作量一直有目共睹,这些活也总归是要干的,不会因为工作日的减少而减少。只不过原来周末多上一天班带薪干活,而现在平日里加班的时间变长了,周末也经常在家继续干活。”
当记者问到平日除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是否有加班费时,李强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他表示“我们这个岗位平日是没有加班费的”。
诚然,从制度方面来说,取消“大小周”后看似工作时长恢复了正常,但从员工的部分反馈来看,却并不是这样的。记者在某互联网职场论坛上发现,不少员工表示取消“大小周”后工作量并没有减少。“现在至少每天晚下班一小时,两周算下来跟大小周上班时间差不多,还没钱。”类似的帖子还有很多。
针对此问题,郑文超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应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8小时、每周不超40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如果工作量不合理,大部分劳动者均不能完成岗位工作的,则不属于不胜任工作。即便可以认定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需完成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的过程,劳动者仍不胜任的,用人单位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